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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 工程质量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阅读次数:748次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

工程质量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

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泰山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工程质量领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2021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泰山杯”工程质量领域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武兆军

      副组长:赵继光、刘其贤

      成  员:刘茂楠 万立华 刘杰 祁延飞

领导小组下设初评小组,初评小组设在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技术部

初评小组组长:刘其贤(兼)

成员:万立华、刘杰、靖勇飞、孔泉、李宗才、陈欣乐、刘巍、祁延飞、周珊、郑海峰、李海祥

二、评选对象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组织建设和在济南市注册的企业在省外(含海外)承建、援建的房屋建筑等且竣工验收一年以上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申报范围

1.申报项目施工质量过程管控严格、体系完备、组织严密、管理规范、工艺精良,经竣工验收和使用并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质量监督机构、参建主体和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认可度高,工程质量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2.乡村振兴工程项目所在地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镇、行政村等区域,优先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黄河滩区迁建、易地扶贫搬迁等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中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中选取。

3.装饰装修项目施工质量、工艺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申报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未因质量安全问题、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农民工工资拖欠、群体性投诉、涉黑涉恶等情形受到处理处罚、通报批评或造成恶劣影响,未发生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涉密未经脱密不得申报。

四、申报条件

1.各项法定建设手续齐全。

2.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间应为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且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竣工验收程序,交付使用以来运营维护良好。

3.获得省结构杯工程。

4.观感得分率在85%以上的工程。

5.申报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体15000以上,群体50000以上。

单体住宅工程:(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住宅小区工程:住宅小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小区内集中连片组团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应达到入住条件,入住率50%以上,其它未入住的应达到使用要求);村庄安置区(乡村振兴方向)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

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建筑,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10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建筑幕墙:(建筑幕墙面积大于立面外围护结构面积的60%)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五、申报资料及要求

1.建设手续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开工批复文件)

2.施工图设计审查

3.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竣工验收文件

5.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6.使用单位意见(住宅工程应提供业主意见)

7.申报书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和以项目名称命名的Word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

8.申报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应提供以项目名称命名的PDF盖章扫描版。

9.申报项目应提供反映工程项目质量状况、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5分钟影像资料或有声PPT(文件名以项目名称命名)。  

10.工程项目所在区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意见。

六、其他事项

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

所有申报、推荐资料一次报送完成,不接受补报。

资料接收人:周珊  张涛  黄燚。

联系电话:0531-61378782  0531-61378700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4306号建设档案大厦1110房间。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