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建筑业的“十六大事件”:你知道哪几件? - 行业聚焦 - 济南装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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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筑业的“十六大事件”:你知道哪几件?
发布时间:2016-12-20 阅读次数:7242次

6、清理保证金


6月2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随后,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7月13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16]149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对于落实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追究办法。

(2)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

(3)对取消的保证金,收取单位应立即退还,确保在2016年9月底前全部退还到位。

(4)对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部分,收取单位应在2016年底前返还完毕。

(5)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6)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对落实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不到位的单位和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要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7、五证合一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通知决定,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确保“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如期实施。7月28日,工商总局、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1月1日前,所有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全部换证,否则原证书将失效。

8、失信将被限制投招标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通知指出,联合惩戒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惩罚措施为限制他们的招投标活动。而对于自己企业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