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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关于开展2018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 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8 阅读次数:1431次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装饰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水平。受省住建厅委托,根据《山东省建筑装饰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将2018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质量“泰山杯”工程(以下简称装饰“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申报

(一)装饰“泰山杯”工程评选是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面向协会会员的协会活动,由会员企业自愿参加;

(二)各市建筑业协会和建筑装饰协会负责本地区(本行业)装饰“泰山杯”工程申报工程的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可向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提出申请;向企业注册地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提出申请的,需工程所在地市建筑装饰协会签署意见;

(四)依据社团管理条例,申报装饰“泰山杯”工程的工程承建、参建单位均应为省协会2016年起入会并连续三年正常履行会员义务的单位会员,新入会或行业会员单位除外。

二、工程推荐

(一)推荐工程应符合《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各市建筑业协会或建筑装饰协会应对申报装饰“泰山杯”工程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出具正式文件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推荐,并附所有申报资料; 

(三)各市协会(行业协会)推荐工程超过两项的,应排序汇总(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为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申报工程应设计先进、质量优良、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效果好、综合效益突出,真正代表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三)申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工程和参建工程)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经审计的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建筑幕墙类工程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且为申报单位自行施工;

(四)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的修复性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且为整体装饰装修;

(五)装饰装修一次到位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精装修住宅工程;

(六)工程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消防、环保、节能的规定,设计和监理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计水平、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已获得市级(或地区)工程质量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文件需要原设计单位认可;

(七)已经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八)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 回访制度完善,使用效果好,没有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

(九)同一申报单位申报装饰“泰山杯”工程主承建的原则上不超过两项。  

四、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二)《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其中两份单独装订);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一份;

(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合同书(合同的主要内容)等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

(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七)获市级(或行业)以上优秀工程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

(八)工程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受到处罚的设区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证明材料各1份;当地清欠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的证明材料一份;

(九)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彩色照片4张;

(十)PPT汇报文件(提交U盘),主要包括:工程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审批立项、建设过程合法性和竣工验收等);工程创优策划;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主要施工过程介绍(含施工特点、难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工程获奖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十一)申报参建工程的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等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复印件一份;

(十二)申报监理工程的监理单位的监理合同等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复印件一份;

(十三)申报工程有关责任主体承诺书一份(见附件4);

(十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或结算证明文件。

五、申报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查申报资料原件,于10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57285270@QQ.com)和申报资料集中报山东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推荐文件和汇总表应根据被推荐工程的质量水平进行排序。

联 系 人: 刘铮  郑超

联系电话:0531- 86195098

地    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  

   编:250011

 

附件:1、2018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推荐汇总表

      3、2018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

      4、承诺书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8年9月26日

 

     备注:请各位企业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资料报送市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0531-61378756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4306号建设大厦2322房间

 

附:1、“泉城杯”内装排序得分表

      2、“泉城杯”幕墙排序得分表

 

                                                                     济南装饰协会

                                                                   2018年9月27日